
2026年1月4日,港股上市公司脑动极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6681.HK)发布自愿公告称,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浙江脑动极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与正式签署《认知数字疗法项目合作协议》,合作期覆盖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0日,围绕“认知功能评估训练精神卫生应用场景构建与推广应用”课题展开,目标指向“标准化、规模化与可及化”
对一家以认知障碍数字疗法为核心方向的企业而言,这类“国家级研究机构体系牵引+多地区多场景验证+标准研究”的合作,是一条极具潜力的长期商业化路径,即产品能否进入公共服务体系、能否形成可复制的交付范式、能否在未来行业规则成型时掌握“定义权”。
在中国认知障碍服务供给仍偏紧、且政策端不断强化早筛早干预的背景下,这份协议对脑动极光的意义,更像是一次将技术能力嵌入公共体系、并把“真实世界证据”转化为标准与渠道的系统性推进。
此次合作最大的亮点是合作方与执行方的定位。合作方北京健国医疗,其母公司北京健国科技集团成立于1994年,是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拥有超过4800名员工及覆盖全国的研发、生产与服务网络。北京健国医疗依托北京健国科技集团在高端医疗科技领域的深厚产业基础和项目管理经验,专注于康复医学技术的临床转化与推广。对脑动极光而言则意味着,本次合作并非单纯“企业对企业”的市场协作,更带有“科研课题—行业规范—公共机构应用”一体化推进的特征。
对数字疗法企业而言,“能否交付”与“能否规模化交付”之间往往存在鸿沟:软件系统进入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或社区场景,涉及部署、培训、运维、质控、数据管理与合规等一整套工程化能力。脑动极光在算法与产品方向具备优势,而健国体系的全国服务网络与项目管理经验,客观上补足了规模化推广所需的“最后一公里”能力。
在更宏观的行业背景下,认知障碍与痴呆负担不断上升,国家层面也在推动预防、筛查、诊疗、康复与照护的体系化建设。路透社曾报道中国发布应对痴呆问题的国家层面方案,强调建立覆盖筛查、诊断、治疗、康复与照护的连续防控体系,并提出到2030年的多项目标。当政策方向从“倡议”转向“任务与指标”,公共体系对标准化工具与可复制路径的需求会显著增强——这正是此次合作的“政策顺风”。
关于合作的具体落地,双方将围绕三条主线推进:国标研究、多中心试点、课题研究队列。这三条主线对应的是数字疗法商业化最核心的三道关口:规则、证据与渠道。
首先是“国标研究”。公告提出,双方将联合研制认知障碍数字疗法核心技术指标体系、临床验证路径与应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立项提供循证数据与草案文本。在数字疗法领域,“标准”往往决定了两件事:一是产品如何被评价(指标体系与验证路径),二是服务如何被采购与监管(应用规范)。
当标准尚未定型时,企业更多凭渠道与案例竞争;而当标准逐步形成,行业会向“合规可验证、可监管可复制”的方向集中。参与标准研究的一方,通常更容易把自身产品能力“对齐”甚至“嵌入”未来的行业规则,从而在公共体系落地中获得更高的接受度与更低的准入成本。
其次是“多中心试点”。公告披露试点将落地于杭州、南宁、武汉、牡丹江等地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及社区,同步部署“脑动极光认知功能评估与训练系统”,并预计覆盖80%的目标机构,形成可复制的干预路径。多城市、多类型机构同步推进,意味着项目不是单点示范,而是更接近“模板化交付”的演练:同一套产品与流程在不同地区、不同组织能力水平下是否仍能稳定运行,决定了其未来能否以更低成本向更大范围复制。
第三是“长期研究队列与数据资产”。公告提出建立跨机构、多地区、多场景长期研究队列,并明确所有数据归课题方与浙江脑动极光共同所有,用于后续政策制定、技术升级与标准迭代。数字疗法的核心竞争力不仅是“算法能跑”,更是“在真实场景里长期有效”。长期队列数据可以支持更高等级的循证证据生成,也能反哺算法与产品的持续优化;同时它还与未来标准迭代、甚至支付与监管体系的完善高度相关。
根据公司公告披露,当前中国精神卫生与社会福利体系的最大痛点在于“服务能力不足、技术路径不统一”等现实问题。对此,脑动极光在此次合作中与北京健国医疗将以认知功能评估与训练为切入点,意在通过国家标准制定、科研课题牵引与多场景验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疗法应用模式。
这背后对应的是一个被长期低估的市场结构。认知障碍服务不仅发生在三甲医院神经内科或记忆门诊,更大量存在于基层与机构场景——社区筛查、精神卫生机构管理、养老与福利机构照护支持等。对这些场景来说,最稀缺的不是单一药物/诊疗方案,而是“可规模化的评估与训练工具+路径”,让有限人力能按规范完成筛查、分层、干预、随访与评估。
同时,精神卫生与社会福利体系的数字化改造,往往天然偏好“标准化、可监管、可量化”的工具。数字疗法若能把评估、训练与管理流程产品化,并形成跨机构可复制的交付范式,就更容易从“科研试点”走向“常态化服务能力建设”。这也是为什么公告强调要在多地同步落地并形成可复制路径;复制意味着未来可能从项目走向制度化采购或服务外包。
在公告中,公司明确把本次合作定位为认知障碍数字疗法“应用落地与生态构建”的重要举措,并从技术产品化、行业标准、普惠网络与数据资产四个维度阐述意义。在笔者看来,这四个维度所涵盖的价值链条,可以清晰地展示公司的商业模式从“技术”到“体系”的跃迁。
其一,产品力层面,公司正在从“能力”走向“路径”。公告强调,公司将深入精神卫生特定应用场景,探索并验证数字疗法在评估、训练及管理路径上的创新模式,并推动AI算法与临床需求融合,以催生更精准普适的技术产品。数字疗法企业常见困境是:产品功能完备,但机构使用方式不统一、效果难以长期量化。通过课题牵引形成“评估—训练—随访—再评估”的闭环路径,并在多地验证可复制性,等于把“工具”升级为“可交付的服务规范”。这将直接提升未来推广效率与机构端的采纳意愿。
其二,参与标准塑造,提高行业话语权与准入门槛。脑动极光参与国标研究与多中心样本验证有助于积累高级别循证证据,并直接参与行业标准塑造,提升解决方案的认可度与权威性,为全国推广奠定基础。在中国数字疗法市场快速增长、监管与评价框架仍在演进的阶段,标准往往会抬高行业门槛:临床验证要求、数据安全要求、普适与禁忌边界、效果评估指标等一旦规范化,先行者更容易以“合规与证据优势”建立壁垒。
其三,渠道层面,从单点医疗机构拓kaiyun中国官网展到公共卫生与福利体系。合作项目聚焦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及社区场景,旨在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若成功实施将扩大产品覆盖人群、提升在公共卫生与社会福利体系中的渗透率,并开拓新的增长空间。这意味着脑动极光的潜在客户结构不再局限于少数头部医院,而可能延伸到更广阔的公共服务网络。更重要的是,公共体系往往具备“示范—复制—铺开”的扩散机制:一旦形成成熟模板,推广速度可能快于纯市场化的院内拓展。
其四,数据层面,真实世界数据成为长期资产,同时也提出更高的合规要求。真实世界证据的价值在于“长期、连续、覆盖多种人群与机构水平”,可用于优化模型泛化能力与个体化干预策略。然而公告也明确数据为共同所有,这在为政策制定与标准完善提供有力支撑的同时,也要求企业在数据治理、隐私保护、跨机构数据质量控制方面投入更高;同时在商业层面,需要更精细地处理数据权益、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边界,确保数据资产能真正沉淀为企业竞争力。
总结而言,这份合作协议的重要性,在于它为脑动极光乃至整个认知障碍疾病管理的未来发展趋势指明一个更具确定性的方向:把认知数字疗法从“单点产品交付”推向“标准牵引的多场景应用”,并以精神卫生与福利机构/社区为突破口,补齐认知障碍服务的供给短板。
当行业走向规范化时,能够提供“循证充分、路径清晰、交付可复制、合规可监管”的解决方案的企业,将更容易进入公共体系并获得持续性机会。如果说技术能力决定了企业能否入场,那么标准与路径决定的,往往是企业能否在未来的市场结构中占据更靠前位置的关键条件。






